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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就业】绥化市总工会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1-17 18:14:15 |  访问:5921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工会社会化专业人才队伍,经绥化市总工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会社会化专业人才(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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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聘用原则及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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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岗位及数量

主要从事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县以下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县(市、区)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站点)、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等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机构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岗位。按区域招聘原则,全市计划招聘86名工作人员。其中开发区工会5人,望奎县总工会8人,海伦市总工会9人,青冈县总工会8人,绥棱县总工会10人,明水县总工会7人,庆安县总工会8人,兰西县总工会7人,安达市总工会3人,肇东市总工会9人,北林区总工会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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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工会工作。

(二)掌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三)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为准),专业不限。

(四)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复转军人和有过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优先聘用。

(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六)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及司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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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相关材料直接报名,应聘人员先到所在县(市、区)总工会报名,由县(市、区)总工会汇总后统一报到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确认申报资格。

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开发区工会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三)报名要求:报名携带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1、《绥化市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专业人才志愿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附件在公众号最下方左侧,点击阅读原文,输入提取码:slgb或扫描二维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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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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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按岗位,在此次考试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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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及聘用时限、薪酬待遇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绥化市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绥化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报市总工会审批转正聘用,聘用期3年,期满自行终止聘任关系,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最低工资、享受“五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绥化市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42.101.43.205/websuihua/default.html

温馨提示

求职需提高谨慎,辨别信息真伪,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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