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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贵州安顺学院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21-11-29 23:32:19 |  访问:3686

根据《安顺市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安顺学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试安排

1.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见《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面试准考证》。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报到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2.职业能力倾向测评

通过理论知识答辩、实践能力操作或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评。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入职业能力倾向测评,职业能力倾向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记,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评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达75分及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进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因此导致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办统一部署,安顺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顺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附件2)规定的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顺学院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21334

点击下载>>>

1:2021年下半年安顺学院赴省外知名高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

2:2021年下半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x

安顺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原标题: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后续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111/t20211129_71829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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