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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职业技术学院选聘教师公告(5名)

来源:教师招聘网 | 发布时间:2023-08-14 01:06:10 |  访问:158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的意见》(衡人社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结合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职业院校,1923年建校,前身为直隶第六师范学校,于2001年在原冀县师范基础上,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387亩,其中,校本部162亩,交通运输学院225亩。在校生7500余人,教职工366人,设有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生物工程系、外语系、社会科学部和体育工作部等6系2部。近年来,获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是省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单位、省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单位、省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

2023年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境)外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经历

应聘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聘者须提供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或其他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位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到15日。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以及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报到证、中共党员证明、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详情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等环节详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程序》(附件2)。

七、本方案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1.《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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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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