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上海海事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48名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1-10-19 18:17:18 |  访问:11985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9个本科专业。拥有16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近年来,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交通管理(航运管理)、交通运输、物流管理、交通工程、海商法、经济法、安全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财务与会计学、物流经济、国际经济贸易、工商与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大学英语、日语、法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艺术设计、绘画等方向的专任教师共48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从事相应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参见上海海事大学——人才招聘网页,网址为http://www.shmtu.edu.cn。一般教师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教授原则上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应聘我校的“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且从未就业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学生。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https://www.shmtu.edu.cn/hr/中选择“上海海事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点击“我要应聘”进入人事招聘系统,注册后,申请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由相关学院负责人、人事处、教务处督导组专家三方人员参加,层层把关,全方位考察。

4、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试讲面试环节的人员,材料提交至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身体检查

需在入职前到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海事大学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老师、杨老师

邮箱:rsc@shmtu.edu.cn

联系电话:021-3828423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21-38284241

上海海事大学

2021年10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