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2-05-01 01:41:19 |  访问:33115

学生

教工

考生

校友

导航

首页

新闻中心

聚焦红山

校园动态

通知公告

教育快讯

活动预告

走进红山

学院简介

桥管会简介

光影校园

机构设置

职能部门

教学系部

群众组织

专业介绍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就创业指导

专题栏目

国际交流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聚焦红山

校园动态

通知公告

教育快讯

活动预告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发表时间:2022-01-08阅读:283aaa]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

2019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共同建设并推进红山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民办本科高校,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目前,红山学院在桥头校区和福建路校区办学,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正在建设中的高淳新校区面貌日新月异。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且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分步整体迁入。

为保障学院教育事业持续高效发展,我们求贤若渴,近期面向社会广招英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54名;

(二)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31名;

(三)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40名。

(相关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三)相关要求:

1.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科研成果等。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2.专任教师

(1)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讲师职称者需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较为显著的教学业绩;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需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讲师职称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3.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需是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等能力。

(3)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5)录用到辅导员或行政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将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聘任待遇

(一)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高层次人才工资面议。

(三)因工作需要有住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住宿。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2月28日。

2.高层次人才招聘: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高层次人才招聘无需缴纳报名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内发布)于2022年3月7日12:00前,将报名费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银行账号:4301016219100161206;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察哈尔路支行,并备注:姓名+身份证号。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高层次人才及讲师职称岗位除外),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招聘系统中发布通知。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http://hs.nufe.edu.cn/)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1.专任教师(硕士)、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者可以对应所申报的专业自行选择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左右;辅导员及管理人员面试以现场抽答题方式进行。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免笔试岗位

(1)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岗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将采取确定一门专业课程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面试。

(2)其他免笔试岗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将由面试小组进行现场考评。

(3)成绩。应聘人员无需参加笔试,面试分即为总分,满分100,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

邮政编码:212413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766、0511-87762687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2年1月8日

推荐文章

我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我院召开红山学院运行稳定...

我院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

江苏省教育厅召开高校防疫...

校区分布

福建路校区:

地址: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

邮编:210003

桥头校区:

地址:镇江市桥头镇

邮编:212413

招生咨询

电话:025-8349 5939

025-8349 5804

0511-8776 2151

代码: 13990(国际)

1816(江苏)

网站:招生信息网

友情链接

上级单位

校内链接

独立学院

快速导航

教学校历

作息时间表

班车时刻表

校园地图

图书馆

迎新系统

版权所有? 2020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返回原图

/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